02.我国历史上对肿瘤是如何认识的?

02.我国历史上对肿瘤是如何认识的?

分类:肿瘤的一般常识 最后更新: 2018-06-20 日期:2018-06-12

  清代至新中国成立前,我国对肿瘤的防治研究一直处于落后地位,虽然1931年在上海建立了镭锭治疗院,但治疗例数很少。解放后,我国肿瘤防治事业迅速发展,建立了较完整的肿瘤基础研究基地及肿瘤防治机构,几乎每个省都有肿瘤研究所(院)及肿瘤医院,各省又在许多地区及县建立肿瘤医院(或科室)。从规模上说,肿瘤防治研究力量是非常雄厚的。

  我国对肿瘤防治研究的原则是防治结合、现场调查与实验研究结合、基础与临床结合、中西医结合。1993年,卫生部顾英奇副部长在"恶性肿瘤的现状与对策"一文中对我国肿瘤防治研究现状作了权威性总结:

  1.我国癌症每年发病人数为160万;每年死于癌症130人,如不花大力气加以控制,到2000年每年死于癌症的人数将上升到150万。

  2. 部分癌症的发病率急剧上升。70年代末,我国癌症病死率的高低顺序为:胃癌(23.03%),食道癌(22.34%),肝癌(5.08%),宫颈癌,肺癌,肠癌,白血病,鼻咽癌,乳腺癌。从80年代调查结果看,肺癌,肝癌死亡率急剧上升,胃癌、肠癌亦呈上升趋势。

  3.粗略推算,每年大约每200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成员发生癌症或死于癌症,不但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,影响人们创造社会财富,而且患病后要支付巨额医药费。以每年新发恶性肿瘤病人160万,人均年创产值2000元(80年代末统计)计算,每年因癌症损失产值将达30多亿;按治疗1例癌症病人平均需医药费1万元计算,则每年要为癌症病人支付百亿元以上的治疗费。

  我国和政府对恶性肿瘤的防治工作历来很重视。周恩来总理生前十分关心我国的肿瘤防治工作,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肿瘤防治专业机构亦做出了很大努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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